时间:2014/10/30
1、结合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期保健等多种途径,组织叶酸发放工作。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收集辖区内准备怀孕的妇女信息,确定发放对象,入户通知其到居住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产前保健门诊领取叶酸片,并负责叶酸服用随访工作,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对服用对象进行健康教育,并签订知情同意书,使服药对象了解相关知识,提高叶酸服用率和依从率。
2、叶酸片按每人每天1片(0.4毫克)发放,保证孕前3个月和孕早期3个月的服用量。发放对象每次领取1至3个月的量。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产前保健门诊负责对叶酸领取进行登记,记录领取叶酸的时间、数量以及妇女相关信息;每月对领取叶酸的妇女电话随访一次,督促按时服用,并做好随访登记。
3、妇女服用叶酸6个月未怀孕,应在医生指导下自行购买继续增补叶酸。
4、高危待孕妇女是指准备怀孕的妇女中,既往生育过神经管缺陷胎儿或服用抗癫痫药者。高危待孕妇女叶酸服用量按每人每天4毫克剂量发放,保证其孕前3个月和孕早期3个月服用量。
5、产妇在住院分娩入院后填写《叶酸增补知识调查问卷》,调查目标人群相关知识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