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3/31
项目编号:JDFYCG-2021005
江苏明润资产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扬州市江都妇幼保健院委托需采购多功能诊疗系统一套,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采购要求:
投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请提供标书正本1份/副本2份,内含以下内容:
1、报价一览表(原件);
2、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所提供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满足采购人需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技术参数要求响应偏离表(加盖公章);
7、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3,加盖公章);
8、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附件4,加盖公章);
9、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5,加盖公章)。
注:以上所需原件资料在开标时均须提供原件,如不能提供原件,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标书内容不全或不能满足采购要求的作无效报价文件。
(二)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玖佰元整。
(1)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供应商将投标保证金以现金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递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保证金者,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若中标单位无故放弃中标项目或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30天)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三)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格式详见附件6)
如供应商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于2021年4月3日下午5:00前将投标确认函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联系电话0514-86663195,邮箱380996306@qq.com),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否则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开标时投标确认函原件须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否则投标文件可能被拒收),确认函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
(四)请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9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清单及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五)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九)供货期:1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原厂质保1年。
(十)付款方式:设备安装调试成功后,一年内付清。
(十一)开标相关信息: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盖章送至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逾期将不予接收。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1年4月6日下午2: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21年4月6日下午2: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扬州市江都妇幼保健院13A小会议室(扬州市江都区长江东路145号)
开标时间:2021年4月6日下午2:30(北京时间)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询价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妇幼保健院”网站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次项目的最终结果,将在网站上公示三天,如参加公司对最终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进行申诉。
采购人:扬州市江都妇幼保健院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明润资产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人联系人:巫先生 1362520808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周先生 0514-86663195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各投标单位提前做好自查工作,严禁出现感冒、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参加开标。所有参会人员应加强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口罩,并服从开标现场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
采购人:扬州市江都妇幼保健院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明润资产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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